1)第316章 我道 永执(28)_为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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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灵之森坐落于世界东岸,是一块辽阔的独立大陆。它自成天地,资源丰富,居住着大自然的宠儿精灵一族,亦是高阶魔兽的归处。

  这里有万年古树,有精致树屋,有绝迹的神秘生物,有罕见的魔法植物……山脉矿源,珍稀宝藏,乃至在人类大陆失传已久的符文、技艺和魔法,都能在这里找到影踪。

  在漫长的历史里,人类从始至终都想染指这块地方,也曾用过多种方法企图从精灵身上获利,然而精灵强悍、魔兽强大,让人类次次铩羽而归,没讨到丁点好处。久而久之,失落的人类将精灵之森称为“失落大陆”,看似在描述一片遗失的文明,实际上是暗示宝地尚未开发,后代仍需努力。

  他们的贪婪从未止息,精灵清楚。

  “人类求助过神明,为了财富和信仰,以前是出过神明联手攻打精灵之森的事情,但无一例外都是以失败告终。倒不是神明弱,而是精灵实在太强了。”

  “他们得天独厚,资质优异,一出生就拥有漫长的生命和绝佳的魔法天赋。再加上传承悠久从未断绝,使用禁咒都是信手拈来。他们不仅杀得死神明,还能利用禁咒破坏神格,三四场杀下来,神明就不再插手精灵之森的事了。”

  可见,想过得岁月静好必须拥有强大的武力值,否则一切免谈。

  如果精灵不是一群硬茬,恐怕早被啃得骨头都不剩了。

  应栖雍道:“追溯历史,精灵族和巨龙族同出一个时代,两大族群强者无数,却都没出过神明,也算‘难兄难弟’了。不过两族的关系很一般,巨龙吃肉,精灵吃素,基本没有成为朋友的可能,后续历史中也没什么往来。”

  “两族唯一的共性就是都跟人类打过交道,不同的是巨龙招人恨,精灵惹人爱。可人类的爱实在太扭曲,他们要么贪图精灵的美貌,要么想要精灵的血统和魔法,真实目的脏得很。”

  “后来,精灵厌恶人类肮脏的灵魂,把他们从精灵之森驱逐出去,也不再允许人类踏足家园。仅剩的交集是‘交易’,人类需要精灵的手工制品,精灵需要人类的五谷杂粮——粮食可以酿酒,酒是植物精华,精灵们普遍喜欢。就这么‘沟通’了数千年,两边关系勉强过得去,只是再进一步就没可能了。毕竟,人类拐走过不少小精灵,这仇解不开。”

  所以,当应栖雍第一次向精灵族提出“与人类合作”、“想邀请人类进入森林搞技术”时,是遭到全族反对的。

  可反对归反对,架不住精灵族的本性又护短又守礼。他们想着提建议的是“小王子”,他有着永恒精灵的血脉,从小被人养大,而且才刚成年……他们这么拒绝是不是狠了点?

  于是,应栖雍刚准备好说辞,准备与众长老“恶战”三天三夜,不料精灵们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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