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千二百二十二章 好自为之_醉迷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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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当为帝王师,可为天下师。

  可见一斑。

  相比之下,贾环除了滚滚骂名外,还有什么?

  贾环狐疑的看着黄以周,呵呵道:“黄老,您有事就说。

  能办到的,小子绝不推辞。

  办不到的,您也别怪我不给你面子。

  那边黄大人准备好了酒宴,咱们一起去扰他个东道,喝两盅。”

  黄以周平静的眼神中闪过一抹无奈,点点头,道:“也好,那我就张口了……

  宁侯,老夫厚颜,想向宁侯求个情。

  白寿此人,老夫是了解的。

  做经义文章有几分能为,但却和那顾千秋一般,都是个糊涂蛋。

  为了所谓的大儒名声,为了他们自以为的圣道,就总是被人当枪使。

  人虽愚鲁,但论本心,毕竟还是不坏的。

  万万谈不上什么谋逆逆贼……

  宁侯可否给老夫一个薄面,放他一马?

  他也不再在金陵当官了,回乡种田读书去。

  可好?”

  贾环还没开口,那被压着白寿却惨声道:“雁栖先生,我……我与顾千秋,如何就是糊涂蛋?”

  黄以周却没有和他说话的心思,对贾环笑道:“瞧瞧,这种人读书没读透,不解圣人真意至理,以己心,代圣心。

  自己给自己灌迷魂汤,还将自己感动的无以名状,以为千秋名士。

  可怜不可怜?

  你是个明白的,又何必和他们这种糊涂蛋一般见识?”

  贾环缓缓点点头,瞥了眼脸色惨然的白寿,道:“黄老之言,也不是没有道理,只要不跑到我面前恶心人,谁愿意搭理他们?”

  说罢,看向黄以周,再道:“黄老之前问小子的问题,小子现在就可以回答。

  我不是不为名利富贵所羁绊,恰恰相反,我喜欢名利富贵,我很喜欢。

  但我喜欢这些,不只是因为我自身喜欢,而是这般,能让我的家人,我的亲人们过上好日子。

  贾家,国之世勋,一门双公。

  只要贾家子弟稍微出众些,便可世享富贵。

  对贾家而言,想要做到世代富贵,最难的不是自家子弟的出众,而是大秦国朝的延续。

  贾家的利益,和大秦的利益,是一致的。

  大秦万世不衰,则贾家百代绵延,这就是所谓的与国同戚。

  大秦兴盛,则贾家富贵。

  而在我有子嗣前,我所能做的,就是让大秦兴盛,至少,是让大秦安定!

  顾千秋白寿之流以为,只要他们心中的文教大道昌盛大行,就能有大同盛世。

  这一点,在我看来与狗屁无异。

  华夏历经数朝数代,都已经证明,即使顾千秋等人心中的大道昌盛,也只会造成党争害国的局面……

  国朝花费巨资,养那么些只会风花雪月做经义文章的读书人有何用?”

  “不靠我等读书人,莫非还靠尔等武夫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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