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七十四章 叫好不叫座_我当的哥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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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响力不够,大明星……特么的费用都是五百万起步的。

  两千多万的注册资金,能折腾几次?

  “不行……找风投吧。”

  不亲自趟趟河水,哪能知道它是深是浅?

  这些人里,最有钱的莫过于荆伟民了,荆超这一次是铁了心的想要做出点成绩的。思前想后,他同样知道目前公司的这点钱,想要把共享珠宝做起来,根本就不够看的。

  “风投……”

  杨瑞对于荆超的提议,实际上是并不反对的。只是他根本就拿捏不准这个时候找风投对萤火虫来说是不是一件好事。

  找了风投就意味着所有人的股权被稀释,这还是小问题。关键在于,找了风投之后,能直接解决的也不过是资金问题,而杨瑞认为萤火虫目前问题的关键所在不是资金,而是经营策略和方向。

  风投进来之后,钱,他们是有了,但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经营方向,到头来一样是赔。

  没人喜欢赔钱,更何况他们投入的资金都不在小数。

  “我手头上还有三百多万暂时闲置的资金,可以投在公司。”

  杨瑞接着说道。

  这些钱,是李帅正式离职之前,把他多吞的瑞和那部分出货款交了回来。

  这笔钱虽然回来了,但杨瑞同样有点头疼。

  因为公司留档的合同数额跟客户手中的合同是不符的,而且财务已经做好账了。要是重新做账,一来是税费会额外增加,另一方面则给财务的工作量再次加大。

  就这个问题,杨瑞也咨询过高俊。

  高俊给他的建议是,这笔钱一定会是瑞和的麻烦,但如果杨瑞不想把李帅绳之以法,那这笔钱就直接入杨瑞私人账户好了,省的现在就给公司找麻烦。毕竟李帅交回来的合同都是“有效”的,之前他是如何操作的,公司也“并不知道”。

  瑞和在主观上,没有任何的偷税漏税的想法不是么?哪怕日后真的被查了也都是有迹可循的东西,对瑞和区别则是现在麻烦和以后麻烦而已。

  刚刚经历了那么多事的瑞和,就连高俊都觉得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杨瑞自然是接受了他的建议,多少也有些感慨,就是懂法的人干起违法的事情,更特么的肆无忌惮。

  他现在有这个闲钱,自己抱在手里也烫的慌,既然萤火虫需要,那就不如直接投到萤火虫,还能多算他几个点的股份。

  大伙儿在商量的时候,董贵也在思考这个问题,杨瑞说完,他便插了一句:“风投是可以引的,不过我觉得,咱们是不是在各地主要市场投放点实体门店?”

  “实体门店?”荆超一愣,旋即摇摇头道:“董哥,这投入有点太大了吧。”

  一家实体门店,租赁费用、装修、人员招聘这可都是钱。而且共享珠宝这个项目可不是只在一两个城市做,虽然现在主要开了几个城市,最终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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