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144章 做人要有自知之明_重回红色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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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叭叭的将人都给轰出了村,还一致跑来秦家邀功,只可惜秦明不在,他们都秦母给忽悠了回去,秦明在武校这一待就待到了上学前一天

  “小弟你可算是回来了,你再不回来,爹娘可要拿着绳子去武校找人了。”

  “大嫂你先别急,我这不是已经回来了吗?”

  今天是入学报到的前一天,秦母已经帮秦明收拾好了包袱,秦四火跟秦五妮也都请了假,两个八级大厨在厨房合力做出了一大桌丰盛的菜肴,秦二妮也带着男人跟孩子回到了娘家,大家伙儿都已经做好了准备,现在就等着秦明回来庆祝了。

  “爹,娘,我回来了。”

  “回来了?老四,老五,赶紧的,准备开饭了。”

  事先准备好的菜肴流水一般端了上来,很快一大家子人就坐在了一起。

  “今儿个是个大日子,明儿个咱们家幺幺就要去四九城念大学了,这是大喜事,今儿个除了几个小的,大家都喝一杯,咱们要学城里人,来个践行!”秦母发了话,众人都倒了杯酒,几个小孩子也端起了茶杯,大家一起庆祝吃喝起来。

  “幺幺,以后跟人住在学校,缺什么一定要告诉娘,娘给你弄。”

  “小弟,听说城里人流行穿皮鞋,这是你大哥跟我的心意,你拿去试试。”

  “小弟,这衣服是我跟圆圆一起做的,城里人管这玩意儿叫中山装,你嫂子我也是个粗人,不懂这些,你瞅瞅,能穿就穿,不能穿你三嫂我再给改改。”

  ……

  一会儿时间,秦明手上就堆满了东西。

  有衣服鞋袜,也有纸笔吃食等,这些全都是家人给他做的,这其中最贵的礼物莫过于王丽梅跟圆圆做的中山装,这种衣服在这个时代很流行,算是文人身份的象征,王丽梅选用的是上好的料子,价格自然不菲,王丽梅也是铁了心的感谢秦明这个小叔子,所以大方的没有半点吝啬,直接就拿下了最贵的料子,又跟圆圆一针一线的缝了出来。

  果然,人只有死过一次,才能明白什么是最珍贵的,现在的王丽梅,就很好。

  “谢谢大哥大嫂,二姐姐夫,三哥三嫂,四哥,五姐,这些东西我都很喜欢,我一定会带到学校里面去的,爹娘,我去了大学就不能在您二老身边尽孝了,以后就得辛苦哥哥嫂嫂们。”

  ……

  作为国内顶尖的学府,北清无疑是很有底蕴的,厚重古朴的大门已经屹立了好几个朝代,此时正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北清大学门口,学生会正在负责接应新生工作。

  这会儿来报道的人不多,几个学长学姐正凑在一起聊八卦。

  “王清,听说了吗,这一届的学弟中有一个天才,直接拿到了近乎满分的成绩。”

  “这我知道,他叫秦明,是四九城郊外百望山下红梁村人,听说是一个很不错的小伙子。”

  “陈茹,你当初可是我们这一届的第一名,但当初你也才只考了七百分,这个秦明学弟可是比你还要厉害的多啊。”

  “是啊陈茹,有机会的话,跟那学弟比比呗?”

  众人的视线都落在人群最中央的那个女孩身上,女孩身材高挑圆润,肤白如雪,红唇,青黛眉弯弯的,让那一双秋水般的双眸更加动人,最为难得的是这女孩身上穿的居然是少见的长旗袍,贴身的真丝材质,将女孩姣好的曲线全部勾勒了出来。

  在一群清纯如清汤挂面的女学生中间,这样的女子宛如一个人间尤物,一举一动都备受人瞩目。

  秦明看着那个人群中的陈茹,心底微微有些惊讶。

  这不是陈氏绸缎庄的女老板吗,她怎么也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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