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千五百章 枪花(下)_老街中的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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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擦过赵凤声脖子,爆出浓郁血雾。

  ……

  ……

  对面大厦天台。

  从火家军发动第二波攻势起,安常胜就在这里架起了狙击枪,之所以不去现场厮杀,安常胜有他的考虑。

  一来是害怕当地军方插手。

  闹出如此大的动静,想要善了是不可能的,只要回到金三角,花钱疏通关系,再送出几个倒霉蛋顶罪,此事也就不了了之。至于军方如何编造谎言,他才管不了那么多,可一旦在现场被人家抓住,变成阶下囚,再有视频等东西流出,麻烦可就大了。

  二来是子弹不长眼。

  拥有财富和权力越大的人,往往最是惜命,开劳斯莱斯的很少跟骑自行车的动刀子,石油大亨也不会跟街头乞丐打成一团,原因无他,不值得而已。

  安常胜自付这条命,可比赵凤声的金贵多了,再说对方已经是案板上的肉,任他为之,再去亲自犯险,是一件收获和付出不成正比的愚蠢行为。

  所以安常胜选择了最拿手的方式,远程狙击,稳坐钓鱼台。

  从赵凤声的奋力反击到陷入绝境,再到陈加安和司光的出现,安常胜都看的一清二楚,本想借他人之手,除掉赵凤声这个隐患,以防雷佳的人秋后算账,无奈陈加安最后选择了妥协,差点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迫不得已,安常胜只好亲自扣动了扳机。

  由于此时的赵凤声虚弱不堪,身体摇摆不定,所以第一枪没有射中要害,仅仅从脖颈擦过而已。

  “这家伙属猫的,命真大。”安常胜吐了一口唾沫,再度瞄准。

  他将瞄准镜对准瘫倒在地的赵凤声后脑,正要射击,忽然觉得不对劲,食指无论如何也扣不动了。

  安常胜诧异起身,发现扳机后面插了一根木头类的东西,往后延伸,竟然是一柄剑。

  一柄桃木剑。

  这柄剑的主人,是位清瘦的男子,五官异常俊逸,可惜年纪大了些,眼角皱纹较多,头发和山羊胡已成半银半黑,用一根木簪固定,身穿一件补了又补快洗成白色的灰袍,脚踩麻鞋,腰间挂了一个硕大的酒葫芦。

  虽然他的打扮和叫花子差不了多少,可偏偏有股潇洒出尘的味道。

  安常胜大惊!

  这人能够悄无声息靠近自己,肯定能够轻而易举杀掉自己,没动手,只是阻挠开枪,说明两人之间没有太大的恩怨。

  灰袍男人淡淡看了眼惊魂未定的安常胜,细声细语说道:“放下枪,留你一条命。”

  声线浑厚,又不失亲切感。

  安常胜警惕问道:“你是谁?”

  灰袍男人笑道:“你出生的时候,我就已经不问世事了,有必要知道吗?”

  见到士兵将灰袍男人围住,安常胜稳定住了心神,神色倨傲了几分,“就凭你一个人,想逼迫我就范?有那本事吗?”

  灰袍男人深邃的双眼微微眯起,轻声道:“有没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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