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五百七十四章 拉人第二步_重生之平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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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述:司法解释在颁布了新的法律。或在原法律修改、废止,或者制定了新的司法解释后,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谁出生的早谁倒霉,《合同法》1999年实行,《贷款通则》则在96年,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99年之后,企业拆借不算违法行为。后世也有省高院做过如此判决,但坑爹的是。有些地方却仍然坚持认定此类行为违法,想想也是醉了。

  不过现在是97年,距离产生了悖论的《合同法》颁布还有两年的时间,所以尤娟说的很对。这是违法的!

  但有句话叫法不责众,97年私营经济已经发展到如火如荼的地步,民间借贷早已蔚然成风,甚至形成了一套独有的行为准则,这跟后世纯粹以放高利贷集资、牟利的行为有着根本的区别,属于企业间良性的互助和互利。对推动私营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屈东海不悦道:“只是帮朋友忙,违什么法,做生意的事,你一个妇道人家不懂!”

  尤娟眉头一扬,道:“爸,我真还懂一点,您要仅仅借钱,不收利息,那叫帮忙,要是收了利息,可就是借贷。您说,到底收利息了没?”

  屈东海哼了一声,道:“整整一个亿,难道还白给别人用不成?”

  “啊?”尤娟妩媚狭长的大眼睛瞬间变成了浑圆,音调也不自觉的高了起来,道:“一个亿?”

  她不是没见识的人,屈家更不是没钱的人家,但猛然听到一个亿的现金,还是受不住心头的剧烈跳动。

  “喊什么!”屈戎斥了尤娟一句,看向温谅的眼神更加的佩服,早知道他的摊子铺的极大,青河、新兴、创图、凤凰鸟、本草若兰等等等等,无不是赚钱赚到手抽筋的明星企业,可实在没想到,竟然能空闲出一个亿的现金拿去给别人拆借。

  这是什么概念?

  屈东海打拼几十年,一手建立金龙集团,发展到今日这个地步,家大业大,可也不敢说能轻而易举的凑出来一个亿的现金,这不是不动产,不是证券股票,不是企业估值,是一张张老头票汇聚而成的现金。

  一个亿啊!

  温谅在尤娟似乎要把他扒光的眼神的注视下,略有点腼腆的道:“其实也不是我的钱……”

  这笔钱当然不是温谅的,如果雷方在这里的话,肯定会记得自己曾虎口夺食,从温谅的盘子里硬生生抢走了一亿的对冲基金股份,为了不让他反悔,又火烧火燎的从顾时同和佛爷处借了一个亿的现金。而这一亿到了温谅的账上之后,他就把钱交给了屈东海,通过业务范围极广的金龙集团,将钱分批放了出去做拆借。按照江东周边各省市地下借贷市场的短期利率标准,两个月赚取的利息高达五百多万,这还是给的友情价,足以顶的上许多人一辈子的收入了。

  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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